主要职责:
玉州区纪委接受玉州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玉州区监察局仍属玉州区人民政府序列,接受玉州区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 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负责人、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玉州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大厂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区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廉政,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 。
(八)调查研究区人民政府制订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九)会同区直属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干部以及区直有关单直和部门纪检组(股、科)长人选,提出审核意见。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俭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玉州路一号
邮政编码:537000
电话:0775-2824468
传真:0775-2829698
网址:www.ylyz.gov.cn
Email:ylyzjw@163.com
上班时间:早上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