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罚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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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款 项 目 |
罚 款 幅 度 |
注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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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一个子女后不落实放环节育措施 |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
凡有罚款项目之一,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落实的,由玉州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依法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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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不落实结扎节育措施 |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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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妇检而不妇检 |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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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怀孕不落实补救措施 |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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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 |
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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