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审查
一、办理地点: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局窗口
二、申报材料:
l、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包括水、电图);
2、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3、填写《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审单》;
4、按照《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清单》向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建设单位向建设局报送施工图相关资料,由建设局进行书面登记;
6、建设局书面委托有审图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审查;
8、审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特级和一级项目30个工作日其它项目2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向建设局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
9、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建设局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10、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经建设局同意后,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11、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招标手续,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得使用。
三、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见附表
五、咨询电话:0775-285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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