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是帮助广大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愿望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
申请对象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
(四)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与原廉租房条件相同)
1.家庭成员(或至少有一人)具有我市城镇社区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自申请当月起前3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的低收入线以下;(目前为1368元/每人/每月)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包括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下同)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或至少有一人)具有我市本地户籍,且在本市城区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目前为1570元/每人/每月,其中单身家庭为目前为2000元/每人/每月);另,退休人员可不受收入限制,申请办理手续可简化。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
2.毕业不满五年(以毕业证书为准);
3.主申请人已与我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4.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目前为1570元/每人/每月,其中单身家庭目前为2000元/每人/每月)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实际居住连续1年(含1年)以上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2.主申请人工作稳定,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目前为1570元/每人/每月,其中单身家庭目前为2000元/每人/每月)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可适当放宽条件
1.优先解决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城镇住房救助的人群;
2.适当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对这部分人群的收入可放宽至收入稳定,具有房租的支付能力;
3.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过渡安置;
4.对年满18岁以上单身就业申请人,因工作、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居住的,可以不受父母住房情况限制,单独申请公租房;
5.对退休人员、因病致贫家庭等住房困难群体可不受收入准入条件限制;
6.适当简化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单身申请人申请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缴纳记录的要求,申请人的婚姻证明材料只用提供结婚证明材料和离婚证明材料。
监督与法律责任
1.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以租的形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申请人得到住房保障后并非拥有住房的产权,不可进行继承、转让、转租等行为;
2.申请户申请公租房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复印材料由申请人自理),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代办相关手续,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勿信谣言,如有任何不明之处或遇到中介机构或个人声称可以代办手续收取费用等不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咨询及举报电话。
办理地点及结果查询
1、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社区(或单位);
2、结果查询:玉林市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3896016
常见问题
问:我想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户籍情况提出申请:
户籍在玉州区城区社区的,可按城镇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含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玉林城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不足人均13平方米,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低收入或者中低收入群体的,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户籍不在玉州区城区社区的,可按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或者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提出申请。
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本市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毕业不满五年(以毕业证书为准)、主申请人已与我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本市实际居住连续1年(含1年)以上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主申请人工作稳定,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
咨询互动
| 玉州区公租房办理联系方式 | |||
| 街道 | 社区 | 电话 | |
| 玉城街道 | 玉城街道办 | 2810950 | |
| 清湾江 | 2386330 | ||
| 北辰 | 2898065 | ||
| 东明 | 2668355 | ||
| 南观 | 2338950 | ||
| 西就 | 2822725 | ||
| 胜利垌 | 2687132 | ||
| 东岳 | 2859520 | ||
| 大新 | 2085449 | ||
| 州佩 | 2822775 | ||
| 东成 | 2831953 | ||
| 垌口 | 2893916 | ||
| 新民 | 2894965 | ||
| 南江街道 |
南江街道办 | 3830440 | |
| 玉铁 | 3832718 | ||
| 镇忠 | 2305280 | ||
| 玉柴 | 3285350 | ||
| 竹美 | 3832558 | ||
| 江滨 | 3899158 | ||
| 新联 | 2335276 | ||
| 南江 | 3833086 | ||
| 名山街道 | 名山街道办 | 2366916 | |
| 旺瑶 | 2681441 | ||
| 绿杨 | 2686399 | ||
| 名山 | 2668387 | ||
| 太阳 | 2620641 | ||
| 五里桥 | 2689518 | ||
| 城西街道 | 城西街道办 | 2083182 | |
| 新团 | 2627640 | ||
| 庆丰 | 2089187 | ||
| 林村 | 2665636 | ||
| 莲塘 | 2665636 | ||
| 江岸 | 2089147 | ||
| 城北街道 | 城北街道办 | 2384021 | |
| 谷山 | 2663189 | ||
| 平地 | 2388326 | ||
相关解释
租赁补贴与租金核减
根据《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优先提供实物配租。在实施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市场上承租住房。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每户每人保障面积为13平方米,减除家庭原有住房自有面积后,低保户保障面积每月每平方补贴11元,低收入户保障面积每月每平方补贴9元。租金收费标准由玉林市房管所制定。

桂公网安备 4509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