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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文字】《玉林市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玉林市玉州区农业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2026-02-13 16:51     来源:玉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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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本方案的编制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号)精神,用好自治区下达的项目补助资金,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升区域农业综合竞争力。

二、编制目的

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延链、补链、壮链、优链,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玉州区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实施1个农业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加快公司全产业链建设,我区农林牧渔总产值较上年增加1%以上;带动就业农户人数80人以上,农户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建设内容。项目支持蔬菜产地商品化处理装备、标准化加工工艺与设备改造升级,购置精深加工设备、加工后端副产物处理等设施设备。补助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补助资金4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玉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承担主体为玉林市玉州区新景象家庭农场,实施地点位于玉州区名山街道二泉村。项目资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严禁挪用和超范围支出,防范和降低廉政风险。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资金来源及用途。项目资金40万元,专项用于蔬菜产地商品化处理、精深加工及副产物处理等设施设备购置。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5号)要求,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楼堂馆所建设、交通工具购置、偿还债务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

(四)实施期限及步骤。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全年。主要步骤包括:一是2026227日前完成本级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市局备案;二是项目承担主体按批复方案推进建设,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三是202611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11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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