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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气瓶产权人:
我局近期在燃气执法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气瓶,共计5161个。为确保规范、安全、妥善处理上述气瓶,我局依法委托具备有关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判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气瓶共4422个(详见附件1),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将不予返还,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经检验判定为仍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的气瓶共739个(详见附件2),已告知产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持气瓶产权证明及气瓶充装溯源码等有关材料到玉林市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但有关产权人逾期未认领或产权人难以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认领公告。请各有关气瓶产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产权证明及气瓶充装溯源码等有关材料到玉林市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对上述气瓶依法进行处理。
本公告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登录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lyz.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2.玉林市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公告栏。
联系电话:0775-2399210
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旧地委大院4号楼玉林市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废气瓶清单
2.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的气瓶清单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