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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红坤、张伟、陈明达、罗小军、宁茂芳、袁科添、宁茂燕、刘通江、李献军与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案号:玉州劳人仲字〔2025〕第486-494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玉州劳人仲字〔2025〕第486-494号《仲裁裁决书》。你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玉林市玉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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